被国企收购后员工性质
法律分析:公司被国有企业收购后 ,公司的性质变为国有企业,则原公司的员工变为国企员工;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是国企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 其公司被国有企业收购后,公司的性质变为国有企业 ,则原公司的员工变为国企员工;其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是国企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 ,其一,公司被国有企业收购后,公司的性质变为国有企业,则原公司的员工变为国企员工;其二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是国企员工 。员工继续工作,有可能是裁员 ,普遍福利会更好,公司被收购,可能福利比以前更好 ,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
被国企收购的公司员工不一定是国企编制。公司被国企收购后味着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控制被收购的公司,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 。
职工股权收购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
在涉及国企的职工股权收购中,考虑到员工安置问题,通常会给予经济补偿。反之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在股权收购后如果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则一般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然而,若股权收购伴随着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
如果是国企,涉及到国企员工的安置 ,一般是有经济补偿的。民营企业一般很难做到。可以按照劳动法获得补偿。变化合同主体,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支付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转让员工一般不能要求赔偿。但公司股权转让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
在公司股权转让后,员工能否获得赔偿,关键在于合同主体的变化是否被视为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 ,这样的变化确实可能视为一方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的计算基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两年支付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 。
公司被国企收购后对员工的影响
法律主观: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有下列影响:劳动合同由收购单位来履行;该单位可能会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可能会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员工,但在此情形下员工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影响的层面有:文化、管理的模式的变化公司的变更注定也会变更公司文化等 ,这时候可能就要去适应一种新的公司文化以及管理模式。
被国企收购的公司员工不一定是国企编制 。公司被国企收购后味着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 、控制被收购的公司,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
法律分析:私人企业被国企收购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政策取决于被收购的私营企业雇主可否强势、积极、为自己的嫡系队伍留战略地位,以及正式整合方案中人员配置政策 。
国企改制怎么办
1 、法律分析:国企改制程序为:第一,成立改制工作组;第二 ,提出改制申请;第三,改制预案的制定和初审;第四,改制方案上报审批;第五 ,清产核资及产权界定;第六,资产评估;第七,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第八 ,办理新公司注册的相关手续。
2、国有企业改制所需要的具体流程如下:召开股东会,并经股东会议决议改制,依法办理相应的政府批准手续;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经审议通过;界定和核实资产;批准产权转让的进场交易;订立产权转让协议;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登记。
3 、法律客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基本程序是:拟定方案由企业向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提出改制申请 ,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作出同意改制批复。改制企业组成由企业党组织、经营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专班,拟定改制方案(可与审计、资产评估同时进行,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予以调整) 。
4、国企改制的四个步骤依次是准备 、启动、实施和收尾。在准备阶段 ,首要任务是宣传政策。由企业主管部门或改制咨询机构负责传达相关政策,并制定宣传提纲 。随后,进行“三清 ”工作 ,即对企业资产、债务 、职工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清理。
民企被国企收购,原私企职工身份 、待遇、安排问题
两种情况,成为国企职工,如果不能成为国企职工会得一笔补偿 ,一般按工龄计算。为了稳定,一般都给高过计算的数字 。实在不愿意成为国企职工也得到补偿,但可能与被动不能成为国企职工的不同。仅供参考 ,一般他们会发一个通知和处理问题的文件依据。
私人企业被国企收购,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员工与收购的国企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国企裁员的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改制成国有控股的国有企业(这又分为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两种形式);第改制成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第改制成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的企业(其中包括被民营资本或外资收购或兼并,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实行关闭破产)。
如果国企倒闭了,那么员工有可能被遣散 ,但是员工可以收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可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要求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 ,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
公司(原国企)已经被收购,但是一直没有发放经济补偿金,辞职可以要求工司...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收购,收购后的公司仍然愿意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那么你主动提出辞职,公司是可以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 建议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 ,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 。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原公司要裁员 ,你们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 。
根据我国《劳动者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被收购后,原来的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 ,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的义务,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 ,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被收购,原有员工直接就变成新公司的员工 ,一般收购从法律上讲都是这样。
如此推定,你的劳动合同还属于有效期间,在此期间如果自己提出辞职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公司表示要继续需录用我,我也同意留下来”那也只是按原样双方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也不存在什么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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