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若因疫情在治疗或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如何处理
1、职工若因疫情在治疗或被隔离期间 ,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期满或者隔离器期满。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3、在疫情期间,劳务合同到期的情况下,应当顺延工期 ,不能直接终止合同。 如果员工因治疗或隔离期间导致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应终止或解除合同,而应将合同顺延至员工医疗期、隔离期结束 ,或至政府紧急措施结束之时。
4、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 、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但是,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 。
5、疫情期间劳务合同到期一般是顺延期限。对于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需要进行隔离的 ,在隔离期间不能提供劳动服务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要顺延到隔离结束。没有确诊的 ,顺延期限,因疫情耽误工作的,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归咎于员工个人 。
疫情期间公司放假有工资吗?
1、在隔离治疗期间 、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2)病假期间: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 ,仍需遵医嘱病休的,则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3)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
2、疫情期间用人单位通知放假的话其实也属于带薪休假 ,但工资的发放标准跟平时可能不太一样,因为国家规定企业停产的时间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生活费的标准只发生活费 ,但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辞退职工。
3、法律分析:因为疫情放假有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 、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4、因为疫情不得已放假的情况下理论上职工也有工资,但工资标准肯定会受到影响的 ,特别是企业放假的时间前后都已经超过一个月,而且在超过一个月的基础上都不能正常复工的,其实职工只能领到公司发的补贴 ,补贴标准按政府规定的生活费标准执行。
5、在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疫情期间不允许辞退员工吗
1、法律分析:疫情期间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处在医疗期的员工,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需要满足特定解除条件。对于因隔离、留观 、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员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工。如果强行辞退违法 ,可在疫情结束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
2、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要求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赔偿违法解雇赔偿。
3、在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显然是不合法的,疫情原因属于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此原因辞退员工 ,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裁决来处理,相关情况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
4 、不合法,根据规定,在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 ,员工处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除非员工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 ,显然疫情并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所以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做法是不合规定的 。
疫情被居家隔离工资发放的法律规定
1、因为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工资是需要正常发放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隔离 、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疫情居家隔离工资发放如下:则职工在此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 、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
4、【法律分析】:新冠居家隔离不应扣工资。如果居家隔离时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居家工作,则职工在此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需正常发放。
转载请注明来自线材厂,本文标题:《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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