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租费可以减免吗
1、个人租房不可主张减免租金。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 ,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 。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表现,未影响租赁物的居住功能 ,亦不可主张减免租金。
2、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必须减免,可以协调处理,住宅租赁承租人虽然在隔离或管控期间无法实际居住租赁房屋 ,但一般而言,租金并非其不能承受的损失,继续履行合同 、支付租金对承租人而言并不构成明显的不公平 ,承租人要求减免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3、法律分析:政府没有强制规定疫情期间减免房租,具体依据地方政策及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 。部分省市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 ,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
疫情期间减免房租的法律依据
1、法律主观:按照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为减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实际情况实际分析的。
2、疫情期间房租是否减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决定 。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 ,而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3 、法律分析:政府关于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规定是:部分省市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 。
北京市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企业 ,政府鼓励业主或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减免金额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于那些在疫情期间为租户减免租金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北京市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的规定是: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 ,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依据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
疫情期间北京市减免房租的政策如下: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依据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 。
如果承租用于办公用途的房产,可以享受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于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企业 ,市政府鼓励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减免额度由双方协商决定。为了鼓励房东积极参与减免租金,政府还表示 ,对于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
疫情北京租房费用减免吗
如果承租用于办公用途的房产,可以享受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于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企业 ,市政府鼓励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减免额度由双方协商决定。为了鼓励房东积极参与减免租金,政府还表示 ,对于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月份租金,减半收取3-4月份租金;鼓励各类园区、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的中小微企业房租 ,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减免期限或金额,对带头减免租金的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适度财政补贴。
疫情原因致使租房人数减少。由于疫情原因,全国各地的产业领域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甚至有很多个体户为之破产的也存在,在2020年北京为外来人口提供的工作职位也并不是太多,因此 ,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都没有选择在北京租房的念头 。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依法依规 减免税 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出台减免物业租金 、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政支持政策 ,切实减轻中小企业成本负担。
虽然北京大学的教授的说法是非常有道理的,而且确确实实是为了应届毕业生考虑的,但是在现实中的操作是不可能实现的 ,因为租房企业完全是为了利益而存在的,不可能会为了应届毕业生而免租金的。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是真的吗?
1、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政策是否真实存在?疫情期间,确实存在房租减免的政策,但这取决于当地政府是否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支持政策 。如果没有相关政策 ,那么房租减免就不会自动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根据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情况,与房东进行协商 ,提出合理延期支付房租或请求减免房租的申请。
2、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是真的,但是必须是当地已经出台了相关支持减免的政策,否则的话也是不存在着的 ,当地并没有发布相关的政策可以和房东进行合理的协商,此时疫情是属于不可抗力,可以提出一定的合理申请。
3、疫情公寓租房不减租 。疫情发生期间 ,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租。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表现 ,未影响租赁物的居住功能,亦不可主张减租。
4 、疫情期间房租是否减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决定 。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 ,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5、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必须减免 ,可以协调处理,住宅租赁承租人虽然在隔离或管控期间无法实际居住租赁房屋,但一般而言 ,租金并非其不能承受的损失,继续履行合同 、支付租金对承租人而言并不构成明显的不公平,承租人要求减免租金的 ,一般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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