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镜湖新区加强商品住宅交付样板房管理
近日 ,浙江绍兴市镜湖新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交付标准住宅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该《通知》明确规定镜湖新区范围内出让土地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全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 ,不高于2000元/平方米。
月14日,官方微信号“绍兴发布”发布消息称,12月13日,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正式颁布《关于明确住宅项目取消户内全装修相关管理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主管部门(含袍江工业区 、镜湖新区管委会 ,下同)会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建筑规模 、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征求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 ,拥有共同的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绍兴市10月9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镜湖新区)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实行“双备案 ”制度 ,须经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联席会议审议确定。
月9日,浙江省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为落实稳地价、稳房价 、稳预期 ,绍兴市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镜湖新区)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实行“双备案”制度,须经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联席会议审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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