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规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
《规程》对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职责及运行等重要问题分别作了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国家规范 ,首次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最高学术机构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已于2014年1月8日经教育部2014年第1次部长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谁来管
1、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 ,学校应将案件交由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内部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和评判。学术委员会的成员通常由学校教职工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 。学术委员会在接到举报后 ,会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正式调查。
2、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管。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十六条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
3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方面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咨询的学术机构。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学院的专家 、教授组成,以专家、教授为主 ,设主任1-2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人。
4、第十六条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 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 、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 ,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 。异议成立的 ,应当进入正式调查。
5、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 ,应当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进入正式调查 。
6、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 、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 ,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机构是哪个?
学术委员会。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 ,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在高等教育机构中,学术委员会承担着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职责。该机构由专家组成 ,旨在提高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时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学术委员会负责调查和评判学术不端行为,并设立执行机构以推动学风建设。
学术道德委员会是高校内部负责处理学术不端问题的最高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审查和处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听取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陈述 ,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制定处理措施和建议等 。
综上所述,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 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 ,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 。
学术委员会 如果涉及到学术不端 、科研造假等学术方面的问题,应该向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进行举报。学术委员会是负责处理学术争议、监督学术活动的机构 ,对于维护学术诚信有着重要的作用。 举报途径 一般来说,大学的官方网站会有相关的举报途径介绍,可以直接通过网站上的联系方式或者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
学校的学术秘书部。学术不端处理过重 ,可向学校的学术秘书部去申诉。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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